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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关于上课期间学生手机集中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30   浏览: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上课期间学生手机集中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杜绝学生因为贪玩手机而影响学习,经建工学院学工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班级应购买手机存放袋挂于教室内(要能容纳下本班所有学生的手机),并给每个袋编号与学生姓名一一对应。

二、上课前5分钟,由班级指定的负责人或班长检查并督促学生将手机调到静音状态或关闭(如果上课期间手机铃响影响了教学,任课教师可以扣该生的平时成绩)后放到自己名字对应的口袋中。

三、任课老师点名完毕后,应该检查学生是否全部将手机放入了手机袋中,对于没有放入的要督促放入;对于拒不放入的,除要及时告诉该班班主任外还要对该生本次课的表现给予扣分。课堂上需要使用手机的情况由任课老师掌握。

四、课间操休息时(即10:00——10:20),学生可以从手机袋中拿出手机使用,但上课前必须再次放入(由指定负责人检查、督促)。

五、下课离开教室时,学生必须自行将自己的手机带走,否则,一旦损坏或丢失,班级概不负责。

六、班主任老师应每天抽查学生手机放入手机袋的情况。

七、对于上课时拒不将手机放入手机袋中集中保管的,或有多部手机只上交一部者,或上交的是手机壳等模拟物的,按照以下处理:1、由班主任将其手机暂时没收保管,待其认识到错误后归还;2、累教不改或拒不服从管理,交由学生科给予纪律处分。

本办法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9日